根据《兰州市地名管理办法》、兰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城镇建筑物名称的通知》(兰民基发〔2006〕4号)文件有关规定,对皋兰县忠和镇盐池社区以下地理实体进行命名。现予以公告:
将位于皋兰县忠和镇盐池社区内的规划中和路以西、14号路以北、规划保和路以东、规划贞观街以南拟由甘肃兆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建筑实体命名为“万科城”。
特此公告
编号:(2017)001号二O一七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