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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费收缴

一、办事地点
    红古区城建局
二、办理条件
   
三、办理程序
   
四、办理时限

五、收费标准
    住宅2.5元/米•月;办公、教学、医院3.3元/平米•月;宾馆、饭店3.9元/米•月;商业性住房、厂房、礼堂4.5元/平方。
六、联系人
    供热收费办
七、联系电话
    6211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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