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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闲置、停用、拆除污染防治设施、场所申请
一、提供资料
1、申请;
2、污染防治设施、场所现状及关闭、停用,拆除所采取的措施
二、办事地点
西固区环保局
三、办事程序
1、受理申请;
2、审查;
3、决定。
四、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五、收 费
无
六、联 系 人
马胜春
七、联系电话
7557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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