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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部门 皋兰县特种设备监察室 二、办理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办理条件(提交材料)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 2、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3、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4、与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的维修保养合同或者是制造企业对新增特种设备提供负责维修的证明文件,或者与本单位取得特种设备维修资格的人员签订的维修保养责任书; 5、维修保养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资格证》或者本单位维修保养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6、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办理程序 1、查验注册登记资料; 2、上报所需材料:报市局审批。 五、办理时限 从申请单位提供完整资料起15日内完成 六、收费依据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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