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兰州概况 |  市上领导 |  政府机构 |  文件选登 |  政策法规 |  大事记 |  公 告 |  招商引资 |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内容显示
计量器具检定

一、办理部门
    皋兰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办理条件(提交材料)
    l、申请周期检定申请书;
    2、上次检定的《检定证书》。
四、办理程序
    1、审定是否受理;
    2、实施检定测试;
    3、按规定登记备案并作原始检定记录
    4、发检定证书。
五、办理时限
    1、三日内确定是否受理;
    2、从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
六、收费依据
    按甘价费[2004]46号文件执行

版权所有: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Copyright(c) 2005 www.lz.gansu.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创意制作&技术支持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技术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