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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安全鉴定人员资格证(市房地产管理局)

一、办理处室
    市政府政务大厅市房管局窗口
二、办理条件(提交材料)
    1、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五年以上或具有高级专业职称证明(审查原件、留复印件);
    2、从事相关专业五年以上证明(原件);
    3、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专业培训合格证(审查原件、留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1、受理;2、审查;3、办理。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联系人
   
七、联系电话
    481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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