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审批(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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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资料 ①单位集资建房申请(二份);职工人数,现有住房面积及套数,拟建住房面积及套数,建设地点,计划投资、各种套型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及套数; ②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拨地文图、确权图; ③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建设项目审批表; ④职工集资花名册(姓名、职务或职称、预分面积、集资额); ⑤建设图纸(图纸说明、总平面图、一层平面图,标准层平面图及屋面图); ⑥清房汇总表或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清房证明。 办事地点 市政府政务大厅市房管局窗口 办事程序 ①验件; ②受理; ③现场查看; ④审查; ⑤办理。 办结时限 自接件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收 费 不收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4818035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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