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许可证(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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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资料 ①申请书; ②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④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⑤拆迁计划和拆迁实施方案; ⑥金融机构出具资金证明; ⑦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拆迁范围通知书、图; ⑧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合法手续和平面图。 办事地点 市政府政务大厅市房管局窗口 办事程序 ①受理; ②审查; ③确定动迁方案; ④签订《文明拆迁责任书》; ⑤专户储存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专项资金; ⑥缴纳管理费; ⑦发证。 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收 费 ①住宅房屋3.5元/m2(建筑面积); ②非住宅房屋及附属物4.9元/m2(建筑面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4818035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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