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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资料 ①申请书; ②面积申报表; ③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审原件留复印件); ④土地使用权证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范围图(审原件留复印件); 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红线图和工程建设项目开工(施工)许可证(审原件留复印件); ⑥商品房建设计划批复(审原件留复印件); 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委托质检合同(审原件留复印件); ⑧工程投资达到总投资25%以上的证明材料(原件); ⑨预售商品房平面图(审原件留复印件); ⑩商品房前期物业管理方案; ⑾经登记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⑿市拆迁办联系单; ⒀局房政处联系单。 办事地点 市政府政务大厅市房管局窗口 办事程序 ①验件; ②受理; ③现场调查; ④审查; ⑤审批; ⑥发证。 办结时限 自正式受理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收 费 不收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4818035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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