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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行、示威、集会审批(市公安局)
一、办理处室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治安科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三、办理条件(提交材料)
1、确立负责人;2、负责人基本情况;3、申请书
四、办理程序
确定申请游行日期的5日前由负责人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递交申请书,公安机关在游行日期的前2日做出许可或不许可答复
五、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未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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