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新建加油站经营资格初审(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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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地点 市政务大厅商委窗口 审批程序 申报-现场查看-审核-上报 审批依据 《兰州市成品油仓储、零售经营企业许可实施办法》 提供材料 1、申请书; 2、兰州市商业贸易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建设加油站的批复》复印件 3、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4、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加油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 5、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加油站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或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6、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验收意见书》、安监部门出具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7、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的供油协议或意向书复印件(验原件); 8、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相关资质证明; 9、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还应提供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的措施证明。 注:以上材料均1式1份。 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 系 人 马明 联系电话 4818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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