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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发动机、车辆延期、报废(市公安局)

一、办理处室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2001年1月4日公安部56号令)
三、办理条件(提交材料)
    1、发动机购置发票(包括原件)、汽车修理厂的合缝证明;
    2、车辆报废申请表
四、办理程序
    1、审核手续;2、检验车辆、
五、办理时限
    一周
六、收费标准
    每车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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