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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育审批(市人口委)
夫妻双方或一方系城镇居民
一、办理处室
市人口委
二、办理条件(提交材料)
1、夫妻双方单位证明;
2、结婚证、女方和孩子户口簿;
3、视具体条件提供:
a、离婚证(再婚);b、医院证明(病残);c、收养(收养证);d、伤残(残疾证);e、双方独子(独生子女证)、丧偶(死亡证明)
4、申请表、审批表
三、办理程序
乡街计生办、县区人口审核,市人口委审批
四、办理时限
55天
五、收费标准
六、联系人
王 亚
七、联系电话
8880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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