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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市公安局)

一、办理处室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二、办理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三、办理条件(提交材料)
    1、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2、身份证及户口簿;3、港澳亲属邀请信;4、港澳亲属身份证复印件;5、工作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四、办理程序
    1、受理;2、补录;3、审核;4、审批;5、传输数据;6、制证(省公安厅);7、发证
五、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120元人民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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