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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占用市政设施与排放占用雨、污水、地下水(建委)
提供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开工(施工)许可证》;
3.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资料。
办事地点 兰州市政府政务大厅建委窗口
办事程序 1.申请2.现场勘查3.核发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收 费 不收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4818020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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