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扶优扶强资金项目申报(市经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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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投资与技术创新处 责 任 人 彭铖 路维林 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列入扶优扶强项目资金计划的请示(一式四份); 2、企业项目基本情况表(投资处领取); 3、资金筹措证明、固定资产银行贷款合同或承诺贷款意见; 4、当期及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上年度企业纳税凭证(一式二份); 5、其它项目相关资料。 办理程序 1、市属企业直接行文上报; 2、县区属企业及其辖区各类工业企业由县区经贸委行文上报; 3、开发区企业由开发区管委会行文上报; 4、初审后现场考查; 5、提交专家论证会审查、企业答辩、公示; 6、由市经委同市财政局会签下达资金计划。 办理时限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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