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变更登记(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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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资料 1、变更审批表一份 2、变更申请报告一份 3、药监部门对药学技术人员备案或注册登记、在职在岗情况的证明文件(内聘药学技术人员不予认可) 4、药监部门对企业拟变更人员有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规定情形的核实证明 5、《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6、非法人分支机构须出具上级法人签署意见的变更申请书 7、新变更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 8、对被变更人员的解聘书和需拟变更人员的聘书 9、《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10、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说明 办事地点 兰州市政务大厅药监局窗口 办事程序 申请-审核-办理 办结时限 即办件 收 费 正副本各10元 联 系 人 任慧 联系电话 4808011 邮 箱 renhui@gs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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