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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万美元以下外商投资项目审核(经委)
办理部门 市经委经济合作处、投资与技术创新处
责 任 人 于 欣 王天有 彭铖 路维林
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法定代表资格证明文件
办理程序 1、资料审查;2、现场勘查及召开项目论证会;3、备案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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