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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政府: 现将省民政厅《关于兰州市城关区撤销青白石乡和皋兰山乡分别设立青白石和伏龙坪街道办事处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接文后尽快做好被撤并乡干部职工的安置和债权债务的处理工作。新组建的街道要及早挂牌运行,按期完成合并调整任务。 二○○五年九月十四日
关于兰州市城关区撤销青白石乡和 皋兰山乡分别设立青白石和伏龙坪 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兰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报来《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青白石乡和皋兰山乡分别设立青白石和伏龙坪街道办事处的请示》(兰政发〔2005〕4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城关区撤销青白石乡,设立青白石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原青白石乡政府驻地;撤销皋兰山乡,设立伏龙坪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伏龙坪中街。 青白石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为东至榆中县,南至黄河,西至盐场路街道办事处,北至打磨沟村。伏龙坪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为东、东南与榆中县相接,西、南与七里河区相接,北与临夏路、白银路、五泉、铁路西村、火车站、焦家湾、东岗街道办事处相接。 调整后,请你们按照国家民政部等七部委《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甘肃省开展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精神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大力发展第二、三产业,增强综合服务功能和经济实力,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甘肃省民政厅 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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