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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情况进行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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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好国家强制性标准,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意识、节能意识,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水平,市建委于2008年6月25日开始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质量、建筑节能和贯彻落实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及抗震构造施工的情况进行大检查。此次检查采取自查、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查阅资料、询问情况、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及建筑节能等方法进行检查。房屋工程建筑质量及节能检查项目原则上要不少于在建房屋工程的50%,检查项目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市政公用工程质量检查包括所有在建的市政公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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