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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2008年6月11日
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接受兰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兰州市商业银行A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有关服务所需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服务内容:
兰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IPO工作之会计师服务。
二、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法的执业资格;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委托人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投标人与委托人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其他资格条件:在近五年内从事过商业银行成功上市的服务工作,国内大中型项目(募集资金30亿以上)的项目操作经验。
三、报名时间:2008年6月11日至2008年6月13日,北京时间 9:00—13:00、14:00—17:00,请提供投标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资格预审表。如时间来不及,可先传真,待正式投标日提交原件。
四、招标文件送达:本委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669号
邮编:730000
电话:0931-8115393 传真:0931-8115399
联系人:王瑞杰 项目负责人:窦炜
附:兰州市商业银行会计师事务所招标资格预审表
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8年6月11日
附件:
兰州市商业银行会计师事务所招标资格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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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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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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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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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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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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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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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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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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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资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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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要求 |
投标人满足或超过业绩要求项目(由投标申请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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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具备证券从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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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近三年经营状况(营业收入和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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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内从事的商业银行上市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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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有无违法违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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