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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所需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章):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招 标 人(章):兰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 放 时 间: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序号

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兰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所需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兰州市

项目规模:募集资金三十亿元及以上

项目要求期限:2009830日前完成所有服务工作

2

委托服务范围:A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所需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3

标段划分内容及合同编号:无

4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投标保证金数额:无

5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30日内有效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八份,共九份

6

投标文件递交: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投标截止时间:2008620930

7

开标时间:2008620930

开标地点: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会议室

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联系电话:0931-8115393

        

一、总则

(一)服务项目概况

1、本项目服务招标范围:兰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所需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2、项目基本情况

兰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市商业银行)是1997619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地方性商业银行。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中、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服务。

兰州市商业银行全辖84个机构,其中经营管理行82个,总行营业部1个,村镇银行1个。截止2007年报告期末总资产2932666万元,其中各项贷款1,667396万元;总负债2,796025万元,其中各项存款2532292万元、所有者权益136641万元、利润总额12138万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信贷统计报表计算,兰州市商业银行存款余额在兰州市金融同业中排名第3位,占比为17%;贷款余额排名第3位,占比为15%。按实收资本计算,在甘肃省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中排名第一位。

兰州市商业银行计划于20091030日前将正式报审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并于当年实现挂牌上市。为保证项目的实施,拟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邀请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上市发行工作。

3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范围

1)配合发行人完善上市工作的有关财务会计事务;

2)配合发行人聘请的其他中介机构开展本项目相关的工作;

3)协助发行人与证监会及其驻甘机构、银监会及其驻甘机构、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股东等沟通,获得各方支持;

4)审计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度会计报表(必要时还需包括200916月或2009年度会计报表)并出具审计报告;

5)其它与本项目相关需完成事项。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应有充足的人力投入工作,并采取最有效、最迅捷并且对兰州市商业银行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产生最小影响的工作方式。

4、本项目质量要求:必须完成符合上市规定的各项申报材料。

5、业主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为兰州市商业银行总行办公场所。

(二)投标单位条件

1、具备证券从业资格;

2、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3、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来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4、会计师事务所近五年内从事过商业银行成功上市的服务工作;

5、委托人认为需要符合的其它条件。

(三)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四)现场考察及答疑

1、投标人可对兰州市商业银行进行考察,以获取需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材料,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负。招标单位对投标人进行的现场考察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2、投标单位需要招标单位解答的问题,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二、招标文件内容、澄清及修改

(五)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作废处理。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

1、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天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要求澄清的问题。招标单位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日前1天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此书面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来源)将以补充书面文件形式发送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将均以书面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

2、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的推证、解释和结论,招标单位概不负责,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证和误解以及招标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负。投标单位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于3日内向招标单位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七)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1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电话、电报、电传或传真告知招标单位予以确认。

3、为使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将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三、投标报价

(八)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服务的范围和服务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九)投标单位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服务工作量,在国家规定的相应服务费取费标准范围内报价。

四、投标文件

(十)候选会计师事务所应仔细阅读本邀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邀请文件的要求提供项目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书(格式见附件1);

2、承诺与声明(格式见附件2);

3、参加投标人员授权书(格式见附件3);

4、参加投标人员名单;

5、营业执照及各种资格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6、公司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沿革、股权结构和主要公司股东情况、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构成和渠道状况、各项业务开展情况及行业地位、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等;

7、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 总体安排及时间表;

2) 兰州市商业银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意见;

8、服务能力描述,包括但不限于

1) 服务经验:曾参与国内大中型 IPO 项目(募集金额在30亿元以上)、银行类 IPO 项目并列明所承担经历和经验总结;

2)沟通能力:与证监会、银监会、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沟通渠道和能力, 与其他中介、媒体及发行人的沟通能力;

3)项目团队经验及能力: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能力和经验(附:

人员完整简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项目经验等);项目团队对银行业及发行上市相关业务、会计制度的熟悉程度;

9、方案陈述:限时十五分钟以上三十分钟以内(含幻灯片演示、笔记本电脑自带),方案陈述结束后,投标单位应接受评标委员会询问并作相应解答;

10、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应当说明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事项。

注:公司基本情况、服务方案等格式自拟,但要求详细注明序号、名称、页码。

(十一)对本次投标获悉和可能获悉的兰州市商业银行商业秘密,除经兰州市商业银行书面同意外,不得将所获悉的前述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得将所获悉的前述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作其他用途或目的。

(十二)投标人应当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表式,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招标文件未提供表式的投标人自行制定格式。

(十三)投标担保

1、投标担保方式:不采用

2投标保证金:不采用

(十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一式九份投标文件,其中一份正本,两张电子光盘(光盘内为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项目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公司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在封袋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使用A4纸统一装订,且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按要求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的要求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明显笔误必须修改的。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涂改、插字和删除,都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五)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十六)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七)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在已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中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来选择。

(十七)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 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四)、(十五)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

六、开标、评标、定标

(十八)开标

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启。

2、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服务取费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

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

4、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

5、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和标志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十九)评标

1、评标工作。评标工作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

2、评标标准与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以计分的方法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评标将对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公司基本情况、服务方案、服务能力描述、评标会现场答辩(投标单位必须委派专业人员至开标、评标现场以进行答辩)等方面的内容进行量化,以每位评委的单项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各项得分的平均分累加,按照得分高低依次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以得分最高者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具体的评分分值和办法详见评标办法和评标细则。

(二十)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二十一)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二)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二十三)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四)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企业单位公章也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的;

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明显不符合服务标准和服务要求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

(二十五)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1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1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七、授予合同

(二十六)中标

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七)合同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服务合同。合同签订后 7日内,由中标人将合同副本原件一份送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八、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各潜在投标人以下六项进行综合评分,以得分最高者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注:单项计分时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

评分项目名称: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分值

1

公司综合实力

025

2

公司业绩

025

3

已完成项目经验

018

4

方案设计

020

5

投入重视程度

07

6

报价

05

7

合计

100

 

1、公司综合实力(25%);

2、公司业绩(25%):近五年曾参与国内外大、中型(IPO募集资金在30亿元)项目,在项目中的地位和作用;

3、已完成项目经验(18%):已完成的金融企业项目经验及在项目中的地位和作用;

4、方案设计(20%):对方案的设计及对可能遇到的问题的解决方案;

5、投入重视程度(7%):对本项目重视和投入程度,项目团队配置情况;

6、报价(5%):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骗取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提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   

 

                 (招标单位名称)

(一)根据已收到的                             项目服务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研究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后,做出服务费报价为该项目的     %。总额          万元(大写)。

(二)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服务人员执业守则,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及我方制定的服务大纲、实施细则进行服务,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确保项目按期交付。

(三)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单位(法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2

承诺与声明

 

致:兰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特承诺并声明如下: